上週六,從 K 那裡得知了朋友 J 的死訊。
過世的原因說得曖昧,「雖然可能不是他的本意,但算是他自己造成的吧。」K 這麼說。
因為這樣,我對於是否要以朋友來稱呼 J 這件事也有些搖擺不定。若是不知道他人生中最後這幾年過得如何,我能稱得上是他的朋友嗎?其實我也不確定對他而言,是否還會把我這個人定義為朋友。
十年當研究生的時候,K 把我們這群以他為圓心,各處認識的友人召集在一起,組成了一個以玩樂為宗旨的小樂團。在我還在與原文書和個案報告奮戰的時候,J 與 K 已經是出社會多年的主管級人物,另外還有一個彈得一手好琴的女生。以兩週或一個月為頻率,在他們家吃吃喝喝,偶爾一起聽音樂,剩下的時間才是摸摸樂器、練練歌。有的時候,J 的女友也會加入我們,在一旁微笑安靜地看著,或準備點心讓我們享用。
在學生時代,有兩位大自己十歲,已經成家買房的朋友是件蠻酷的事情,和他們也都相處愉快這件事可能尤其稀罕。我們喜歡類似的歌,用同樣的鄉民語言溝通,感受不到明顯的隔閡。曾經某次我帶了當時的男友出席過一次團練,回去後他說不懂我們為什麼會這麼喜歡某首歌、覺得某團員的行動很不自然、認為我們為什麼不把握時間好好團練。不久後我就跟他提出分手了。
這個莫名組出來的團,總共在 K 家裡存活了一年半或是兩年,我們練了一堆冷門的歌,寫了幾篇極莫名的詞曲。後來我實習、搬家、畢業,就變成兩三年才見得到一次面。彈一手好琴的女生,不知何時從我的臉書好友中消失了。
幾年後 K 出來自己開了一間小酒館,我很喜歡那邊,只要有經過都會去點個一兩杯,也常帶朋友過去。最後一次見到 J,也是在這間小店裡。小店的燈光昏黃,而那天要不是 J 來打了招呼,我幾乎認不出他來。
從他倆的對話內容聽出來,J 因傷被資遣後,離了婚,搬出了那時我們曾去叨擾過的,寬敞明亮而地板光潔的家。那些發亮的元素似乎也從他的身體裡被抽光了,整個人看起來是虛弱不堪的。
聽到死訊的當下,感覺喉頭卡住,難受的感覺淡淡浮在胸口,回訊的手不知道該寫些什麼。眼前浮現的畫面是南京東路和光復北路的交叉口,那是當年練團時必定經過的路口,至今依然清晰的原因是那也是幾年後工作轉車的地方。但時間感並沒有停滯太久,大概也是因為實在太久沒有他的消息。只希望這個死亡對他來說,是解脫而不是剝奪。